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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男童遭继母捆绑双手被吊3小时 致手和胳膊坏死

发布: 2014-06-12 16:00:55  | 来源:www.xdjk.net  |编辑:王扬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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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警方提供的视频显示受伤男童当日情况。 李洋 摄
中新网石家庄6月10日电 (李洋) 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6岁男童小豪(化名)日前在石家庄的家中遭受继母殴打,双手捆绑被吊长达3个小时。10日,中新网记者来到河北省儿童医院,采访了小豪的生母和主治医生。
在河北省儿童医院重症医学内一科,记者见到了小豪的主管医生康磊。据康磊介绍,目前他所负责的是保护小豪的脏器,纠正内环境紊乱,由于小豪的病情属于内外科都有的问题,每天外科的医生都会过来观察情况。
据河北省儿童医院骨科医生王康介绍,小豪的双手和左前臂坏死,目前只能看小豪的病情变化,尽可能地为他保肢。
王康说,在小豪被送来的时候,他的手和胳膊已是坏死的状况,手的诊断很明确是缺血坏死,“我们会尽全力救治,哪怕一厘米。”
在采访中,记者见到了小豪(化名)的亲生母亲。提起儿子,小豪的妈妈失声痛哭,“孩子的手要是没了,以后生活怎么自理,这可是一辈子的事。”
小豪的妈妈告诉记者,她与小豪的爸爸在几年前已经离婚,小豪跟着前夫一起生活,她已经半年多没有见到孩子。小豪的爸爸昨天打电话说孩子受伤了,她才赶过来,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到现在她也没搞清楚。
“昨天在重症监护室见到孩子的时候,他的手都是黑色的。”小豪的妈妈说,她现在只想把孩子的手保住,法律责任该谁负责必须搞清楚。
据石家庄市广电综合警务服务站民警傅晓军介绍,河北省儿童医院急救室的医生在6月7日下午第一时间报警。接到报警后,他在河北省儿童医院看见受伤男童正在抢救,双手有明显脱皮和淤紫。受伤男童的继母当场承认,她将孩子双手绑起来,然后吊起来殴打,时间长达3个小时,殴打孩子的理由是,“孩子不听话,学习不好”。
据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律师龚剑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目前,此案已移交到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石岗大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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