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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规定下月起馒头禁加明矾 油条仍可加

发布: 2014-06-13 16:03:04  | 来源:www.xdjk.net  |编辑:Alice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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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米燕面制品中不得使用明矾。昨日,市食药局发出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提示提醒,从7月1日起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违者将依法严处。
据介绍,过去在馒头和包子等面制品制作过程中,常常使用含硫酸铝钾(俗称“明矾”)或硫酸铝铵的泡打粉,包括自发粉、预拌粉等。市食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由于含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的泡打粉铝含量标识不明,另一方面由于生产者未按照使用说明添加配料,常常造成馒头或包子等面制品铝含量超标,近日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规定撤销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等3种食品添加剂,不再允许膨化食品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并调整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使用范围。
具体为,从今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这意味着,从7月1日起含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的泡打粉将不能再用于馒头或包子等面制品,如果违规,将按照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处以刑罚,市食药局将依法严处。
市食药局提醒,按照新规,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仍允许使用在油条等油炸面制品,但生产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规定添加,为避免铝含量超标,建议使用无铝膨松剂。特别提醒的是,学校和幼托机构等集体食堂,更应加强含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等含铝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优化产品配方设计,自觉使用无铝膨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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